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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8-12-26   浏览次数:


各设区市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,赣江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,各高等院校、省属中等专业学校:

现将教育部《关于印发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的通知》(教师〔201816 号,以下统称准则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并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的重要意义

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充分认识准则是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,是针对主要问题、突出问题划定的基本底线,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,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,造就政治素质过硬、业务能力精湛、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;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准则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增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根本保障;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部署上来,切实让准则落到实处,见到实效。各地各校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,加大对师德建设的时间投入、精力投入、资源投入,健全师德工作体系和架构。

二、做好宣传解读,推进准则在广大教师中入心入脑

坚持全覆盖、无死角,推动学习宣传不断往心里走、往深里走、往实里走,确保每一位教师知准则,守底线,明确准则是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;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、校园广播、宣传栏等媒介多渠道、多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,做到人人应知应做、必知必做,引导教师自觉将准则融入日常教学生活中,作为一名合格教师的基本职业操守;要激发教师树立崇高职业理想的内驱动力,自觉做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的楷模;要将准则纳入到师德承诺书的具体内容,增强准则对教师的约束力,时刻不忘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,树立教师的光辉形象。

三、明确工作责任,全面推动准则落实落地

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上率下,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示范作用,明确职责分工,设置时间节点,通过上下联动,相互配合,以钉钉子的精神全面推动准则落实落地。一要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理想信念教育,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二要从实际出发把准则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任务举措,把准则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的各环节;三要树立抓早抓小的意识,严格教师录用中的品德考察,对照准则开展师德问题预警监测和筛查;四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,依法依规严肃惩处;五要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,创新工作机制和有效载体,形成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的良好局面。

四、加强督查考核,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

各地各校要把准则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,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;坚持学习准则与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,突出准则在师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,将准则纳入师德考核指标体系,细化考核具体内容,提升教师师德考核的规范性、实效性,对违规补课、有偿家教、推销教辅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加大查处和惩治力度,在教师年度考核、职称评聘、推优评先、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予以一票否决。建立谈心谈话制度,对个别教师不能严格按照准则要求自己、有徘徊师德违规边缘的不良苗头要及时谈话提醒,端正思想态度。对发现教师违反准则行为的,一经查实,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。要夯实主体责任,将师德建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、师德问题整治成果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和县(市、区)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,坚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。要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,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,对师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、拒不处分、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。

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的情况,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。厅师资处联系人:周一川,电话: 0791-86765197 ,邮箱sdjs@jxedu.gov.cn;厅职成处联系人:杨涵深,电话:0791— 86765153,邮箱:yhs@jxedu.gov.cn;厅高教处联系人:王允,电话:0791—86765167,邮箱:jxgjc@qq.com

江西省教育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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